转租房在当前租房市场中较为常见,但涉及的法律关系和风险相对复杂,签订规范的转租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转租合同需明确原租赁合同、转租双方、次承租人等多方权利义务,同时确保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以下从合同主体、核心条款、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转租房合同的签订要点,并辅以表格梳理关键内容,最后附相关FAQs供参考。

明确合同主体及基本信息
转租合同的首要主体是转租人(与原房东存在租赁关系的人)和次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人),需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合同中必须注明原房东的基本信息及与转租人的原租赁合同关键内容(如原合同编号、租期、租金等),这是转租合法性的基础,根据《民法典》规定,转租需经原房东同意,除非原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权,否则转租人应提供原房东书面同意转租的证明,否则转租合同可能无效,合同开头需列明:转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次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原房东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原租赁合同主要概况(包括房屋地址、租期起止时间、月租金、支付方式等)。
约定房屋及附属设施细节
房屋基本情况是转租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需详细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编号,若无法提供则需说明情况)、建筑面积、户型、装修状况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属设施清单需尽可能详细,包括家具(如床、沙发、衣柜的品牌及数量)、家电(如电视、冰箱、空调的型号及使用年限)、厨卫设备(如燃气灶、热水器、马桶的品牌)等,建议以表格形式列明并注明“交付时状态良好,自然损耗除外”,同时可附照片或视频作为附件,避免退租时对设施损坏责任产生争议。
设施类别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交付时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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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 沙发 | 顾家家居 | 1套 | 无破损 |
家电 | 空调 | 格力1.5匹 | 1台 | 制冷正常 |
厨卫设备 | 燃气灶 | 万和 | 1台 | 点火正常 |
需明确房屋用途,约定次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为商用),不得违规拆改结构,否则转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明确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期约定需严格遵守原租赁合同的限制,转租合同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若原合同即将到期,转租人应提前告知次承租人,租期起止时间需具体到年月日,避免使用“长期”“暂定”等模糊表述,租金标准应明确具体金额(大写和小写)及支付方式(如月付、季付),支付时间需约定清楚(如“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支付账户需为转租人本人账户,避免现金交易,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保留凭证。

押金条款同样重要,需明确押金金额、支付时间、退还条件及期限,押金一般为1-2个月租金,退还条件通常包括:次承租人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坏(正常损耗除外)、无违约行为等,退还期限建议约定为“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确认房屋及设施无问题后退还”,并明确退还方式(原路返还或现金)。
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转租合同中需分别明确转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这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核心,转租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保证转租权合法(提供原房东同意转租证明)、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自然维修(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次承租人承担)、协助次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如配合办理暂住登记,若需)等,次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需明确费用承担方及支付方式)、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若需转租需经转租人及原房东书面同意)等。
违约责任条款需具体、可操作,避免“承担相应责任”等模糊表述,若次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租金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转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若转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应按日支付次承租人月租金的0.5%作为违约金;若次承租人损坏房屋或设施,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可约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需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一方严重违约、房屋被征收或毁损等)及解除后的处理方式(如次承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腾退房屋)。
其他约定事项
- 费用承担:明确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包括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避免后续争议,通常物业费由转租人承担(若原合同约定由房东承担),水电燃气等费用由次承租人承担,建议约定“次承租人应按时缴纳,因逾期缴纳导致房屋被停水停电的,由次承租人承担责任”。
- 房屋维修责任:区分自然维修和人为损坏,自然维修(如管道老化、墙面脱落等)由转租人负责,人为损坏由次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可约定“次承租人发现房屋及设施损坏后应及时通知转租人,转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维修,否则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转租人承担”。
- 转租权限制:明确次承租人是否可以再次转租,若需转租,需经转租人及原房东书面同意,否则转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协商不成时的解决途径,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需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
相关问答FAQs
Q1:转租时原房东不同意,但转租人已经和次承租人签订了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A: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租赁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转租时原房东未同意,转租合同原则上对原房东不发生效力,但次承租人可以主张转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返还租金、赔偿损失),若原房东事后追认,或知道转租事实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转租合同有效,建议次承租人在签订转租合同时,要求转租人提供原房东书面同意转租的证明,并核实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避免合同无效风险。

Q2:转租期间房屋因自然原因损坏(如水管爆裂),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
A: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关系中,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需依据原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的约定,若原租赁合同约定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且转租合同未作特殊约定,则维修费用应由转租人向原房东主张,再由转租人负责维修;若转租合同约定维修责任由次承租人承担,则次承租人应承担维修费用,但需注意,若损坏是因房屋主体结构或自然老化导致(非次承租人使用不当),即使转租合同约定由次承租人承担,转租人也不能完全免责,仍需承担向原房东维修的责任,次承租人可依据转租合同向转租人追偿。
签订转租合同时,注意关键要素,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