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房户在租约到期后拒绝搬离,房东往往会陷入焦虑与困扰,这种情况下,既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引发法律风险,以下是处理此类问题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房东有序推进维权。

核实租约状态与沟通协商
明确租约是否真正到期,若租约中明确约定了到期日期,且租户未提出续租意愿,房东有权要求其搬离,但需注意,若租户在到期后继续支付租金,房东未明确反对,可能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此时需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房东应主动联系租户,了解其不愿搬离的原因(如寻找新居困难、经济问题等),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可给予合理宽限期(如7-15天),或协助对接中介资源,体现合作态度,避免矛盾激化,若沟通无效,需保留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发送正式书面通知
若协商未果,房东需向租户发送正式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或《搬离通知书》,通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租户姓名、房屋地址、租约到期日、要求搬离的期限(建议给予合理期限,如15日)、逾期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占用费等),通知方式建议采用邮政EMS寄送(保留寄回凭证)或由物业/居委会签收送达,确保有证据证明租户已收到通知,若租户拒收,可通过公证处进行送达公证,或通过报纸公告(适用于下落不明的情况)。
收集证据与法律途径准备
在发送通知后,若租户仍拒绝搬离,房东需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租约原件、租金支付记录、沟通记录、房屋现状照片/视频、通知书及送达凭证等,随后,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 诉讼途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租户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费(参照当地租金标准计算),诉讼中,需提交上述证据,并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支付自到期日起至实际搬离日的占用费),法院判决后,若租户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 仲裁途径:若租约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流程与诉讼类似,但仲裁裁决一裁终局,效率较高。
避免自行采取的过激行为
部分房东可能采取断水断电、更换门锁、强行清空房屋等行为,但这些行为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房东无权自行处置租户财物,强行搬离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租户存在恶意拖欠租金或损坏房屋等行为,房东可在诉讼中一并主张赔偿,但需提供相应证据(如维修票据、物品损坏照片等)。

特殊情况处理
若租户属于特殊群体(如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需谨慎处理,虽然法律上房东有权要求搬离,但可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助联系民政部门或社区提供帮助,避免引发社会矛盾,若房屋涉及“二房东”转租且原房东不知情,需先核实转租合同效力,再向实际占用人主张权利。
相关处理流程参考表
| 阶段 | 核心行动 | 注意事项 | 证据留存 |
|---|---|---|---|
| 沟通协商 | 了解原因,给予宽限期 | 避免口头承诺,明确书面记录 | 微信/通话记录、书面协议 |
| 书面通知 | 发送《搬离通知书》 | 期限合理,方式合法(EMS/公证) | 寄回凭证、公证书 |
| 法律途径 | 提起诉讼或仲裁 | 确认管辖法院/仲裁机构,明确诉讼请求 | 起诉状、证据清单、判决书 |
| 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 执行申请书、法院裁定书 |
相关问答FAQs
Q1:租户到期不搬,能否自行收回房屋并更换门锁?
A: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房东无权擅自进入或处置租户的财物,强行更换门锁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或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
Q2:逾期占用费如何计算?
A:逾期占用费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自租约到期次日起至实际搬离日止,若租约中约定了逾期违约金,可按约定主张;若无约定,可依据当地司法实践要求支付占用房屋使用费,需在诉讼中明确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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