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租房协议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需遵循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规范流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前期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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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出租方资质
出租方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如产权人委托的代理人、转租人等),需核实其提供的身份证件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土地证)是否一致,避免非产权人擅自出租,若为共有房产,需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若为转租,需原出租方同意转租的协议。 -
实地查看房屋状况
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户型、装修、设施设备(如水电、燃气、家电、家具等)的完好程度,并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重点检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漏水、电路老化等),并确认房屋用途是否符合租赁要求(如是否用于居住、经营等)。 -
协商租赁条款
双方需就核心事项达成一致,包括:- 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等),以及押金金额(通常为1-3个月租金)和退还条件。
- 租赁期限:明确起止日期,及到期后续租、退租的流程。
- 其他费用: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网络费等的承担方。
- 房屋维护责任:明确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划分。
协议签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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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或使用标准合同
租赁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可参考当地住建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或自行起草但需确保条款合法完备,协议内容应至少包括:(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双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房屋基本信息(地址、面积、产权证号、附设施清单);
- 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金额、支付方式;
- 双方权利义务(如出租方需保证房屋基本居住条件,承租方需按时付费、合法使用房屋);
- 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擅自转租、损坏房屋等的处理方式);
- 协议解除条件(如一方违约、房屋被征收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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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核对条款
双方需逐条阅读协议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租金金额、日期、房屋地址等),对模糊或争议条款可协商修改,补充书面附件(如设施设备清单、房屋交接验收单)。 -
签字盖章并留存副本
双方签字(若为单位,需加盖公章)后,协议生效,建议至少留存两份原件,双方各执一份,若有中介参与,中介也应留存备案。
房屋交接与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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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房屋交接单
协议签订后,双方需共同办理房屋交接,签署《房屋交接验收单》,注明房屋设施设备现状、水电燃气读数、钥匙数量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示例:房屋设施设备清单(部分) | 设施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状态(完好/损坏) | 备注 | |----------|------------|------|---------------------|------| | 空调 | 格力1.5匹 | 1台 | 完好 | 带遥控器 | | 冰箱 | 海尔双门 | 1台 | 门轻微划痕 | 可正常使用 | | 水电表 | - | 各1个 | 读数:水电均0 | 新房首次出租 | -
费用结算与凭证留存
承租方需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押金,出租方应提供收款收据或转账凭证;双方需确认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的结算节点(如以交房当日读数为准,后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协议履行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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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履行义务
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日常维修责任(如灯泡损坏、管道堵塞等);出租方应保障房屋居住安全,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自然损耗的维修(如漏水、墙体开裂等),并配合承租方办理居住登记(部分地区要求)。 -
协议变更与解除
若需变更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若一方违约(如承租方拖欠租金、出租方擅自收回房屋),守约方可依据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协议等)。
FAQs
Q1:租房协议必须备案吗?不备案有影响吗?
A: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当事人可到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要求强制备案,多数地区为自愿备案),备案的主要作用是增强合同效力、便于核实房屋产权、保障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等权益,若未备案,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仍具法律效力,但可能在居住资格认定、租金纠纷维权时缺乏官方凭证,建议主动备案。
Q2:协议期内出租方卖房,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A:有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无论房屋是否转卖,新业主均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直至租赁期满,若新业主要求提前收回房屋,需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约定赔偿承租人损失(如剩余租期的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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