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丰公馆预售楼盘公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开发企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对社会公开的法定文件,该公示旨在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公开透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以下是关于银丰公馆预售楼盘公示的详细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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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基本信息
银丰公馆预售楼盘公示的核心内容包括项目基础信息、预售房源详情、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及权利限制等关键要素,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示类别 | |
---|---|
项目名称 | 银丰公馆(备案名:银丰花园X期) |
开发企业 | 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一级) |
预售许可证号 | 如:X房预售证XXXXX号(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 |
项目地址 | XX市XX区XX路与XX路交汇处东100米 |
土地性质 | 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
公示时间 | XXXX年XX月XX日 |
公示期限 |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预售房源详情
公示需明确本次预售的楼栋号、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户型结构及房源状态等信息,以银丰公馆为例,本次预售范围为1#楼至3#楼,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楼栋号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户型结构 | 房源数量(套) | 状态 |
---|---|---|---|---|---|---|
1#楼 | 住宅 | 12-143.65 | 35-116.48 | 两室两厅一卫至四室两厅两卫 | 120套 | 预售中 |
2#楼 | 住宅 | 78-128.43 | 65-104.21 | 三室两厅两卫 | 96套 | 预售中 |
3#楼 | 商业 | 00-200.00 | 00-160.00 | 单店/整层 | 20套 | 预售中 |
注:1. 以上建筑面积均为预测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2. 房源状态包括“可售”“已认购”“已备案”,实时更新以售楼处公示为准。
销售价格与付款方式
- 销售均价:住宅部分均价为XXXX元/㎡(具体一房一价详见售楼处公示表),商业部分均价为XXXX元/㎡,价格包含房屋本体价款及约定装修标准(毛坯/简装/精装,精装标准另附说明)。
- 价格备案:销售价格已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超出备案价销售,也不得以“价外收费”等名义变相加价。
- 付款方式:支持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合作银行包括XX银行、XX银行等)、公积金贷款等具体付款方式,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以银行政策为准。
- 优惠政策:如一次性付款享98折,按时签约享99折等,优惠政策需在公示中明确说明,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工程进度与交付标准
- 工程进度:截至公示日,银丰公馆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外幕墙施工完成30%,预计交付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 交付标准:
-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 外墙:保温涂料/石材幕墙;
- 门窗: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 公共区域:精装大堂、品牌电梯、智能门禁系统;
- 基础设施:市政供水、供电、燃气、光纤入户,预留中央空调管道。
- 配套设施:项目配建社区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车位配比1:1.2)、景观园林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与住宅同步交付。
权利限制与风险提示
- 权利限制:本次预售房源存在抵押的,需明确抵押权人、抵押权数额及注销时间(如:1#楼10套房源抵押给XX银行,预计XXXX年XX月XX日注销)。
- 禁止行为:开发企业不得以“内部认购”“团购”等名义预售,不得收取预订性质费用(除定金外),不得捂盘惜售或哄抬房价。
- 风险提示:购房人应仔细核对预售许可证与房源信息是否一致,警惕“低价诱惑”“售后包租”等违规宣传,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进度。
购房人权益保障
- 合同备案: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开发企业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购房人可通过“XX市房产信息网”查询备案状态。
- 资金监管:预售房款纳入政府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用于项目建设,保障工程按期交付。
- 投诉渠道:对公示内容或销售行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XXX-XXXXXXX)、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预售楼盘公示中“一房一价”具体指什么?购房人如何查询?
解答:“一房一价”指开发企业需对每套预售房屋明确标注销售单价及总价,不得标价外收费,购房人可在售楼现场通过公示牌、电子屏或《商品房销售价格表》查询具体房源价格,也可登录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平台”输入项目名称或预售许可证号进行核验,若发现价格与备案不符,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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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购买预售房屋时,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能否退还?
解答:定金是合同担保方式,适用“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定金不退,开发商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则视为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无论哪方违约,购房人均有权要求退还(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不予退还的情形),根据《民法典》,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且需以书面形式约定,购房人支付前应要求开发商出具收款凭证,明确款项性质,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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