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塘宁湾死楼盘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曾作为当地重点开发的滨海住宅项目,一度被寄予厚望,如今却沦为典型的“烂尾楼”代表,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高层住宅、商业配套及公共设施,定位为高端滨海生活社区,由当地某房企开发建设,项目于2015年启动,原计划2018年交付使用,但自2017年起便因资金链问题陷入停滞,至今已停工超过6年,涉及购房者超千户,总投资额据称达10亿元以上。

从项目背景来看,涵江塘宁湾的“死亡”并非偶然,2010年后,随着城镇化加速和房地产市场火热,莆田滨海区域成为开发热点,涵江区政府也将塘宁湾片区列为城市重点拓展区域,通过土地出让、政策扶持等方式吸引房企入驻,该房企在拿地后,迅速启动项目建设,并利用高杠杆模式进行扩张,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预售资金回笼等方式筹集资金,2018年后,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收紧,尤其是“三道红线”政策的出台,房企融资渠道急剧收窄,叠加自身销售回款不及预期,项目资金链逐渐断裂,2020年,该项目全面停工,施工现场塔吊闲置、钢筋裸露,部分已建主体建筑因长期缺乏维护出现墙体开裂、钢筋锈蚀等问题,安全隐患凸显。
购房者群体是“死楼盘”事件中最直接的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该项目涉及购房者超1200户,其中多数为本地刚需家庭和改善型购房者,不少家庭投入了毕生积蓄甚至借款购房,在项目停工后,购房者不仅面临无法收房的困境,还需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形成“房财两空”的窘境,部分购房者于2019-2020年期间收房,但因开发商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办理房产证,导致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受阻;而更多购房者则是在主体封顶后遭遇停工,购房款大多已支付至监管账户,但资金被挪用或冻结,工程复工无望,为维护权益,购房者曾多次组织集体维权,向政府部门投诉、起诉开发商,但由于涉及金额巨大、债权关系复杂,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从法律与责任层面分析,涵江塘宁湾事件涉及多方主体的责任认定,开发商作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存在挪用预售资金、违规融资、盲目扩张等行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其因资金链断裂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资产变现能力不足,购房者获赔难度极大,监理单位未能有效监督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存在失职行为;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查中未严格核查开发商资质和项目风险,违规提供融资,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地方政府在项目审批、预售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也存在监管漏洞,例如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实现有效封闭管理,导致资金被违规挪用,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为应对“死楼盘”问题,当地政府曾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引入新的投资方、推动项目司法重整等,2021年,涵江区住建部门曾表示将塘宁湾项目列为“保交楼”重点工程,计划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引入国企接盘,但经过多轮谈判,因项目负债过高、产权关系复杂,最终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部分购房者通过法律诉讼,法院查封了开发商名下其他地块资产,试图通过资产处置弥补损失,但整体进展缓慢,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部分已售房源被法院查封,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复工遥遥无期。

涵江塘宁湾“死楼盘”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购房者权益,也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其暴露出的问题在当前房地产行业具有典型性:房企过度依赖杠杆扩张、预售资金监管形同虚设、地方政府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这一事件警示,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预售资金全流程监管,建立房企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同时推动“烂尾楼”处置法治化、常态化,通过司法重整、资产重组等多元方式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以下是关于涵江塘宁湾死楼盘的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涵江塘宁湾项目的购房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解答: 购房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一是集体向当地住建、信访等部门投诉,要求政府介入协调;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开发商资产;三是参与项目司法重整程序,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若项目后续复工或资产处置,可按比例获得清偿;四是通过媒体曝光、集体信访等方式施加社会压力,推动问题解决,建议购房者联合起来,委托专业律师团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保持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
问题2:涵江塘宁湾“死楼盘”事件中,预售资金监管是否存在问题?解答: 是的,预售资金监管存在明显漏洞,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提取,确保用于项目建设,但涵江塘宁湾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通过违规操作将部分预售资金挪用至其他项目或用于偿还债务,监管银行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地方政府住建部门也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这一行为直接导致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加剧了停工风险,事件暴露出预售资金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后续需强化账户封闭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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