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村动迁,何时启动?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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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口村动迁通告

花园口村动迁通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各位村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发展规划,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经上级政府批准,花园口村将被纳入整体动迁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动迁背景与意义 花园口村位于城市核心发展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该区域已成为城市功能拓展的重点区域,本次动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

动迁范围 本次动迁范围包括花园口村全村域,具体四至界限以规划部门划定红线图为准,涉及村民住宅、集体企业、公共设施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

花园口村动迁通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动迁时间安排

  1. 征收决定公告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权属调查登记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3. 动迁签约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4. 搬迁腾空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补偿安置方式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1. 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
  2. 产权调换:提供以下安置房源: | 安置小区名称 | 位置 | 建筑面积(㎡) | 配套标准 | |--------------|------|----------------|----------| | 幸福家园小区 | XX路东侧 | 60-120 | 配套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 | | 和美家园小区 | XX路西侧 | 80-150 | 配套商业、健身广场、卫生服务站 |

(二)非住宅房屋补偿 按照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同等价值的经营性用房进行安置。

(三)其他补偿

花园口村动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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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搬迁补助费:按户发放,标准为每户5000元;
  2.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20元/㎡;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合法经营的非住宅房屋,按实际经营损失给予补偿;
  4. 装饰装修补偿: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

签约奖励办法

  1. 早签奖:在签约期限内前10天签约的,给予每户20000元奖励;
  2. 按时签约奖: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的,给予每户10000元奖励;
  3. 一次性腾空奖: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空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其他事项

  1. 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携带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2. 动迁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向动迁指挥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严禁在动迁范围内抢建、改建、扩建房屋及相关设施,违者不予补偿;
  4. 请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动迁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联系方式

  1. 动迁指挥部地址:花园口村村委会办公楼
  2. 咨询电话:0XXX-XXXXXXX
  3. 现场办公时间:每日9:00-12:00,14:00-17:00

特此通告。

XX区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问答FAQs:

问:如果我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补偿决定的依据。

问:选择产权调换后,如何办理安置房交付手续? 答: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后,动迁指挥部将按照签约顺序依次安排选房,选房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签订《安置房交付确认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办理安置房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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