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旨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申请流程严格规范,需符合特定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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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广州市公租房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具体分类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需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规定的非户籍条件,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
-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如已租赁,需退出)。
- 收入财产限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标准每年动态调整,需以当年公布为准)。
- 其他:申请人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无违法建房、骗购保障房等不良记录。
(二)分类条件
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还需满足以下对应条件: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新就业职工: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在广州无自有住房,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部分区域要求满2年)。
- 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部分区域要求满5年),在广州无自有住房,且单位已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各区要求为准):
-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
-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 住房情况证明:包括《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查册表》(可线上或线下查询)、无房承诺书。
- 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或低保证、低收入证等。
- 其他材料:如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申请流程
广州市公租房申请实行“三级审核、两榜公示”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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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步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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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受理 |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初审后出具受理凭证。 |
区级审核 | 街道将材料报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区级部门联合民政、社保等部门进行联审,重点审核户籍、住房、收入等条件。 |
市级备案 | 审核通过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名单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纳入全市公租房轮候库。 |
公示 | 审核结果在区政府官网、街道公告栏等处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需在期内提出复核。 |
轮候配租 | 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轮候序列,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配租,通过摇号或评分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
签约入住 | 申请人按通知选房,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押金(通常为1个月租金)和首期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
租金标准与补贴
广州市公租金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标准根据房屋地段、朝向、楼层等因素确定,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60%,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市场租金与实际租金的差额,补贴标准如下: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补贴比例为市场租金的80%-90%;
-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比例为市场租金的50%-70%。
租金补贴按月发放,直接划转至房屋产权单位或个人账户。
退出机制
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人需每年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收入、住房等状况,若出现以下情况,需退出公租房:
- 家庭收入、资产超过规定标准;
- 购买、赠与、继承其他住房;
- 转租、转借、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用途;
-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
退出时需结清租金、违约金(如有),并办理退租手续。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额外条件?
解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部分区域如南沙、从化等要求满5年),需在广州无自有住房,且单位已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收入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问题2:公租房轮候期间,如果家庭人口或收入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解答:需要,公租房轮候有效期为3年,期间若申请人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需在30日内向受理街道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重新审核资格,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未及时申报且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如退还已享受的租金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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