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申请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政策,旨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申请过程中,表格填写是核心环节,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下从申请条件、表格填写要点、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南宁公租房的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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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确认
在填写表格前,需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南宁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包括:
-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南宁市规定的标准,家庭财产在限额以内,且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在南宁市区就业并缴纳社保,本人及家庭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
- 外来务工人员:在南宁市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一定年限(通常为1年以上),本人及家庭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
- 其他规定对象如引进人才、残疾人等,需符合特定条件。
不同城区的具体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住建部门或街道办核实最新政策。
表格填写要点
南宁公租房申请表通常由《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组成,填写时需注意以下内容:
(一)基础信息栏
- 申请人信息: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地址及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与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电话需保持畅通,确保后续审核通知能及时送达。
-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逐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人关系、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若家庭成员已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需在备注中说明。
(二)住房情况栏
- 自有住房:需如实填写是否拥有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若已拥有住房,需填写建筑面积、房产地址及产权证号。
- 租住住房:若目前为租房状态,需填写租赁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月租金及出租方信息,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住房困难情况:需说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危房、无房户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房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三)收入与财产栏
- 收入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分别填写上一年度总收入,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养老金等,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材料,确保收入数据真实。
- 财产情况:需填写家庭总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若家庭财产低于南宁市规定的限额(具体金额以当年政策为准),需提供财产证明。
(四)申请意愿栏
- 申请类型:选择“个人申请”或“家庭申请”,家庭申请需明确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 选房区域:可根据工作单位、居住地就近选择意向申请的公租房项目,部分项目可能对户籍或社保缴纳地有要求,需提前确认。
- 承诺声明:需签字确认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此栏需申请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五)附件材料清单
表格需附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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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 收入证明(单位盖章或银行流水)。
- 住房情况证明(无房证明、房产证等)。
- 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
- 其他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根据申请类型提供)。
填写注意事项
- 信息一致性:表格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需与附件材料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审核不通过。
- 字迹清晰:手写填写时需使用黑色水笔,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打印填写后需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 材料齐全:提前准备所有所需材料,缺一不可,无房证明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且需在有效期内。
- 如实申报:隐瞒收入、财产或住房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严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 按时提交: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交材料,逾期可能影响当批审核结果。
审核流程与后续步骤
提交申请后,审核流程通常包括:
- 街道办初审: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 区级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住建部门复核,报市住建部门备案。
- 轮候配租: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顺序配租,配租结果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相关问答FAQs
Q1:南宁公租房申请对社保缴纳年限有什么要求?
A:不同申请对象社保缴纳年限不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及在南宁市区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的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南宁市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部分城区可能调整为1年,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社保需为连续缴纳,不得中断,否则需重新计算年限。
Q2:如果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标准,但住房困难,能否申请公租房?
A:南宁公租房以“住房困难”为核心条件,部分特殊群体(如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可适当放宽收入限制,建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医院诊断书、低保证明等)到街道办咨询,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或“特殊保障”政策,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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