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需要通过“中止”而非“解除”的方式处理,合同中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特定事由出现,合同暂时停止履行,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恢复履行或根据约定终止,以下从中止情形、协议内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租房合同中止的具体写法,并提供协议模板及常见问题解答。

租房合同中止的核心情形
合同中止需基于法定或约定事由,常见情形包括:
-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房屋无法使用(如地震后房屋损毁、疫情封控无法入住)。
- 承租人特殊需求:承租人因短期工作外派、留学、住院治疗等客观原因需暂时离开,且双方同意中止。
- 房屋维修或拆迁:房屋需紧急维修(如水管爆裂、结构安全隐患)或政府征收,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 双方协商一致:除上述情形外,若出租方和承租人达成合意,也可约定中止合同。
需注意:合同中止与“解除”不同,中止后合同效力仍存在,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履行;若中止事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可能转为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中止协议的核心内容
双方需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中止协议》,明确以下条款:
(一)双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房屋信息:地址、面积、房产证号(或租赁凭证号)

(二)中止事由与期限
- 中止事由:具体说明导致合同中止的原因(如“因乙方赴海外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或“因房屋需紧急维修,自XX年XX月XX日起中止”)。
- 中止期限:明确起止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或约定“以XX事由消失之日为中止期限届满日”。
(三)租金与费用处理
租金是中止协议的核心条款,需明确以下内容:
- 租金减免:中止期间是否减免租金?中止期间租金全免”“按50%减免”或“中止前XX个月租金全免,之后按月支付”。
- 费用承担:物业费、水电费等是否仍需缴纳?通常约定“中止期间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按实际使用情况缴纳”。
- 押金处理:中止期间押金是否冻结?押金继续作为履约担保,中止期满后无息退还”或“中止期间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欠缴费用”。
(四)双方权利义务
- 房屋维护:中止期间房屋由谁负责维护?一般约定“甲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乙方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动”。
- 恢复履行的通知:中止期满前,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恢复履行的时间(如“乙方应于中止期满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办理房屋交接”)。
-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中止协议(如乙方擅自中止、甲方在中止期间擅自处置房屋),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X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五)其他约定
- 中止期间若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中止期满后,乙方逾期未恢复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止协议操作流程
- 协商一致:双方就中止事由、期限、租金等达成合意,避免单方面中止导致的违约风险。
- 书面确认: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可能因无证据引发纠纷。
- 交接与备案:若涉及房屋钥匙、物品交接,需签署《交接清单》;若当地要求租赁合同备案,可向房管部门申请中止备案(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操作)。
- 保留证据:妥善保存中止协议、沟通记录、费用缴纳凭证等,以备后续维权。
注意事项
- 区分“中止”与“解除”:若中止事由长期无法消除(如房屋维修超过6个月),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
- 不可抗力下的中止:因不可抗力中止的,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如政府部门的通知、灾害鉴定报告),否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 避免单方面中止:除非法定情形(如出租方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不得擅自中止合同,否则需承担逾期租金的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中止协议模板(简化版)
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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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 |
乙方(承租人) |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 |
房屋信息 |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面积:XX㎡,房产证号:XXX |
原合同概况 | 租赁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月租金:XX元,押金:XX元 |
中止事由 | 因乙方需赴XX地工作XX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履行。 |
中止期限 |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 |
租金与费用 | 中止期间租金全免;2. 物业费由甲方承担,水电费(若有)按实际读数结算;3. 押金继续冻结,合同恢复履行后无息退还。 |
房屋维护 | 中止期间房屋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不得进入或使用。 |
恢复履行 | 乙方应于中止期满前5日通知甲方,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办理房屋交接,乙方结清费用后合同继续履行。 |
违约责任 | 若甲方在中止期间擅自出售或出租房屋,需向乙方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未恢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
其他约定 | 中止期间若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退还剩余押金。 |
协议生效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字 | 日期:XX年XX月XX日 |
乙方签字 | 日期:XX年XX月XX日 |
相关问答FAQs
Q1:租房合同中止后,出租方能否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A: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出租方在中止期间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议双方在协议中明确“中止期间甲方不得将房屋另行出租”,否则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如1-2个月租金)。
Q2:因政府征收导致合同中止,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
A: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方),但承租人因征收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损失,可与出租方协商补偿,若双方在中止协议中未约定,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原则)请求出租方给予适当补偿,或通过诉讼主张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实际损失,建议在中止协议中明确“因征收导致合同中止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搬迁费XX元”等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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