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申请条件
类别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 户籍要求 | 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满3年(含) | 农村户口需转为城镇户籍后方可申请 |
💰 收入标准 |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 2025年标准为月人均≤3800元(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
🏠 住房情况 | 现住房建筑面积≤15㎡/人;无房家庭可直接申请 | 自有产权房、商品房、福利分房均计入核定范围 |
👨👩👧👦 家庭成员构成 | 至少包含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25周岁 | 投靠子女的父母可计入共同申请人 |
📜 特殊优待群体 | 低保/特困家庭、残疾军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可优先配租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获取方式 | 有效期要求 |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派出所办理 | 长期有效 |
2 | 户口簿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全户页需体现关系 |
3 | 婚姻状况证明 | 民政局/街道办 | 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书 |
4 | 收入证明 | 单位开具(加盖公章) | 近6个月连续记录 |
5 | 住房情况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档 | 显示名下所有房产 |
6 | 社保缴纳证明 | 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 连续缴纳≥12个月 |
7 | 优先资格证明材料 | 根据身份类型提供(如低保证、残疾证) | 需在有效期内 |
补充材料(视情况而定):
-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完税证明
- 新就业大学生:学历证书+入职证明+租房合同
- 拆迁安置未落实者:拆迁协议+过渡期证明
完整申请流程
资格预审(1-5个工作日)
- 线上预审:登录“我的南京”APP→住房保障专区→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表》,上传电子版材料。
- 街道初审:携带纸质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提交,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
- 系统录入:通过初审后,材料扫描上传至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生成唯一申请编号。
联合审查(15个工作日内)
审查部门 | 处理方式 | |
---|---|---|
民政 | 家庭经济状况 | 对接社保/税务/公积金数据库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产持有情况 | 全市联网查询 |
公安 | 户籍真实性及家庭成员关系 | 人口信息系统比对 |
人社部门 | 就业及社保缴纳情况 | 劳动就业登记系统验证 |
公示与选房(约30天)
- 社区公示:通过审核的家庭名单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 摇号排序: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结果通过短信+APP推送通知。
- 实地看房: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小区查看房源,签订《选房确认书》。
- 合同签订:与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标准(一般为市场价的30%-50%)。
关键注意事项
- 动态监管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发现收入超标或违规转租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缴差价。
- 租金支付方式:支持银行卡代扣、支付宝/微信缴费,逾期3个月视为自动退租。
- 装修限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费用自理且不可提取公积金。
- 退出情形:购买商品房、因工作调动迁出南京、死亡等情况需主动退房。
常见疑问解答(FAQs)
Q1:非南京户籍能否申请廉租房?
A:目前政策仅限南京市城镇户籍居民申请,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尝试申请公租房:①在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②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③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建议关注“南京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阶段性租金补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Q2:夫妻离婚后如何认定家庭成员数量?
A: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的抚养关系为准,若子女归一方抚养,则该方作为主申请人,另一方不再计入家庭成员;若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则需协商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离婚未满1年的,原家庭整体仍视为一个申请单位。
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 法规文件:《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宁政发〔202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
- 官方平台: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我的南京”APP住房保障模块
- 咨询电话:025-12345(政务热线)、各区住房保障中心专线(鼓楼区025-83278123、玄武区025-83695123等)
- 办理地点:各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通过“我的南京”APP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如需进一步了解特定区域的房源分布或等待时长,可直接联系所在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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