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证明是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以下是证明的撰写规范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内容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证明上方居中写明“廉租房申请证明”,字体略大于正文,加粗突出。
称谓
顶格写接收证明的单位全称,如“XX市/区住房保障中心”。
申请人基本信息
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兹证明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现居住于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这是证明的核心部分,需详细说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可结合表格呈现,确保清晰直观。
家庭成员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月收入(元) | 收入来源 | 单位/社区意见 |
---|---|---|---|---|---|
申请人 | XXX | XXXXXXXXXXXX | XXXX | 工资收入 | XX单位盖章 |
配偶 | XXX | XXXXXXXXXXXX | XXXX | 务农收入 | XX村委会盖章 |
子女 | XXX | XXXXXXXXXXXX | 无收入 | 学生 |
文字部分需补充说明:“经核实,申请人家庭共有X名成员,家庭月总收入为XXXX元,人均月收入为XXXX元,低于我市廉租房保障标准(XXXX元/人·月),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或:家庭现居住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危房/人均面积低于XX平方米),无机动车(或:有机动车一辆,价值低于XX万元),无工商注册信息(或:有小型个体经营,年营业收入低于XX万元)。”
申请事由与结论
明确说明申请廉租房的原因,并给出是否符合条件的意见。“因申请人家庭收入较低、住房困难,符合我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特出具此证明。”
落款
证明末尾需注明出具单位全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社区(村)委会公章(公章需清晰有效),同时预留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出具单位(盖章):XX社区居委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注意事项:
- 真实性:所有信息需经单位或社区实地核查,不得虚构、隐瞒,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 规范性:使用统一制式表格(如有),或按上述格式手写/打印,字迹清晰,无涂改。
- 完整性:需包含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的信息,避免遗漏家庭成员导致无效。
- 时效性:证明一般需在3个月内有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过期需重新开具。
相关问答FAQs:
Q1:申请廉租房证明必须由单位或社区出具吗?可以自己写吗?
A:不可以,廉租房证明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则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这些单位具备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的职责和能力,个人自行撰写的证明不具备法律效力,住房保障中心不予认可。
Q2:证明中的“家庭收入”包括哪些部分?如何计算人均收入?
A:家庭收入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租金、利息)、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低保金)等总和,计算人均收入时,需将家庭月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数(含共同申请人),计算公式为: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数,需提供收入流水、单位证明、低保证明等材料作为支撑。
写好廉租房证明,关键点要记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