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工作,而出租房作为城市人口流动的重要载体,其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质量,在人口普查中,出租房信息的填报需要遵循“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确保房屋信息、居住人口信息以及房东与租客关系的真实准确,以下从填报主体、填报内容、注意事项及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详细说明出租房在人口普查中的填报方法。

明确填报主体与责任
出租房的填报通常由两种主体完成:一是房东(或房屋管理者),二是普查员,在实际操作中,普查员会逐户走访登记,但对于出租房,房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员完成填报,如果租客已实际居住,租客也可作为信息提供者,但最终责任主体仍是房东,房东需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租客的基本信息以及居住时长等,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数据偏差。
出租房信息填报的主要内容
出租房的信息填报可分为房屋基本信息和居住人口信息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基本信息
- 地址信息:需详细填写房屋的完整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区名称、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某出租房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XX小区3栋2单元501室”,需逐项填写清楚,确保能准确定位。
- 房屋类型:根据房屋性质勾选或填写,如普通住宅、公寓、商住两用、宿舍等,不同类型的房屋在人口分布统计中有不同意义,需如实选择。
- 建筑面积:填写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可查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若无法提供,可由普查员现场测量估算并标注。
- 房屋用途:区分自用、出租、空置等,出租房需明确勾选“出租”,并注明出租起始时间。
- 配套设施:部分普查表可能涉及房屋是否有独立卫生间、厨房、网络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这有助于分析居住条件。
(二)居住人口信息
出租房中的居住人口包括所有在该地址实际居住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址,需逐人登记以下信息:
-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与户主(或房东)的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籍地址(详细到省、市、县)、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离开户籍地原因(如务工、学习、随迁等)。
- 居住情况:包括在本居住地址的居住时长(如“半年以下”“半年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每日居住时长(是否经常在此居住)、是否有其他居住地(如在工作地另有住房)。
- 社会经济信息:如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状况等,这些信息用于分析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状况,需如实填写。
(三)房东与租客关系信息
- 房东信息:需填写房东的姓名、联系电话(用于普查员核实信息)、与房屋的关系(如业主、代理人等),若房屋通过中介出租,需提供中介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 租客信息:所有租客均需作为单独的“户”或“集体户成员”登记,若多名租客合租,需分别填写每个人的信息,并在“与户主关系”一栏注明“合租人员”或类似表述。
填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如实填写,不瞒报漏报:出租房房东需确保所有居住人口信息真实,不得因担心隐私问题或政策顾虑而瞒报、漏报租客信息,人口普查数据仅用于统计分析,严格保密,不会影响个人权益。
- 提前准备材料:房东可提前整理好房产证、租赁合同、租客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等材料,方便普查员核对信息,提高填报效率。
- 配合普查员工作:普查员上门时需主动配合,出示相关证件,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如对普查表有疑问,可向普查员咨询,或通过社区普查办公室核实。
- 特殊情况说明:若房屋存在转租、群租(如多人合租一间房)、短期租赁(如日租、月租)等情况,需如实说明居住人数和租客信息,确保“人房一致”。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置或闲置出租房:若房屋已出租但租客暂未入住(如刚签订合同但未搬入),需在“居住人口”栏填写“暂无居住”,并注明租赁情况;若房屋长期空置且无租客,按空置房屋登记,无需填写人口信息。
- 租客频繁变动:对于短期租赁(如酒店式公寓、民宿),需在普查标准时点(通常为11月1日零时)的实际居住人口进行登记,而非全年累计租客人数。
- 房东与租客同住:若房东与租客共同居住在同一房屋,需分别登记:房东作为“户主”,租客作为“非亲属”或其他关系填写,确保两人信息均在表中体现。
- 无合法产权的出租房:如小产权房、自建房出租的,仍需按规定填写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口,不得因产权问题拒绝登记。
出租房信息填报示例(表格形式)
以下为出租房信息填报的简化示例,实际普查表可能更详细:

类别 | 项目 | 示例 |
---|---|---|
房屋基本信息 | 地址 | 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3栋2单元501室 |
房屋类型 | 普通住宅 | |
建筑面积 | 80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出租(出租起始时间:2023年1月) | |
房东信息 | 姓名 | 张三 |
联系电话 | 138XXXXXXXX | |
与房屋关系 | 业主 | |
居住人口信息 | 姓名(1) | 李四(租客) |
与房东关系 | 租客 | |
性别 | 男 | |
出生年月 | 1995年6月 | |
户籍地址 | XX省XX市XX县XX镇 | |
居住时长 | 1年 | |
姓名(2) | 王五(租客) | |
与房东关系 | 租客 | |
性别 | 女 | |
出生年月 | 1998年3月 | |
户籍地址 | XX省XX市XX区 | |
居住时长 | 半年 |
相关问答FAQs
Q1: 人口普查时,出租房的租客信息需要租客本人签字确认吗?
A1: 通常情况下,人口普查信息由房东或申报人(如户主、房东代理人)填写并签字确认,若租客在现场,普查员会核实信息并请租客配合确认;若租客不在场,房东需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普查员可能会通过电话等方式后续核实,最终普查表由申报人(房东或其委托人)签字,租客无需单独签字,但信息需经租客认可。
Q2: 如果出租房有多名租客合租,如何登记?是否需要登记每个人的详细信息?
A2: 是的,多名租客合租时,需逐人登记详细信息,不得合并登记,3人合租的房屋,普查表中需填写3条人口信息,分别注明每个人的姓名、性别、户籍、居住时长等,并在“与户主关系”一栏统一填写“合租人员”或“租客”,这有助于准确掌握实际居住人口数量和结构,避免因合租导致人口漏统。

暂无评论,1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