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租房的排序主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困难程度、户籍、居住证年限等因素综合评分,通过轮候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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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核
- 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与同住人共同生活;申请人及同住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财产低于规定限额(2023年标准为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单身人士低于12万元)。
- 特殊群体优先:包括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人员、见义勇为人员、青年职工(如单位申请的公租房)、引进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优先配租。
评分指标与轮候规则
公租房轮候采用“积分排序制”,积分由基础分、专项分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具体指标及分值如下(2023年最新标准):
评分类别 | 具体指标 | 分值 | 备注 |
---|---|---|---|
基础分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每平方米扣0.5分 | 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 超过标准部分每万元扣0.5分 | 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 |
专项分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年限 | 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10分 | 需连续持有 |
本市工作年限 | 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10分 | 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 | |
附加分 | 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 | 加5-20分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青年职工、引进人才 | 加10-15分 | 需符合专项认定条件 |
轮候流程:
- 申请与审核:通过“上海市公租房轮候申请系统”提交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资格(约20个工作日)。
- 积分计算与公示: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积分,结果在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 轮候排序: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积分相同者通过摇号确定顺序,形成轮候册。
- 选房通知:轮候至前50%的家庭可收到选房通知,根据房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房。
房源分配与管理
- 房源类型:包括新建商品房配建、存量住房转化、政府直接筹建等,分布在全市各区域,户型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
- 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的60%-80%收取,具体根据地段、户型浮动,租金每2年调整一次。
- 动态管理:承租人需每年申报收入、住房等情况,若超过收入财产标准或购买住房,需退出公租房。
相关问答FAQs
Q1:公租房轮候期间积分有变化怎么办?
A:若轮候期间家庭住房、收入、居住证年限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在30日内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部门审核后重新计算积分并调整轮候顺序,未申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轮候资格。
Q2:公租房可以转租或改变用途吗?
A:不可以,根据《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用途,违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收回住房并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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