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格式需规范、内容需全面,以避免后续纠纷,以下从合同结构、核心条款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租房合同的格式写法,供参考。

合同开头部分
合同开头需列明双方基本信息,确保身份清晰可追溯。
- 出租方(甲方)信息:需写明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住址(或注册地址),若为个人,需核对身份证原件;若为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承租方(乙方)信息:同甲方,需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便于紧急联系)。
- 房屋基本情况:明确房屋具体地址(需精确到门牌号)、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编号,若无产权证明需注明原因,如“待取得”)、房屋面积(以房产证或实际测量为准)、户型(如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可另附清单作为附件,注明家具、家电的品牌、数量及使用状态,避免退租时争议)。
正文核心条款
(一)租赁期限
明确租赁起止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约定续租条款,需注明“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允许转租,需明确“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 租金金额:明确每月租金(大写+小写,如“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月)”),以及租金是否包含物业费、供暖费、网费等(需逐项列明,避免模糊表述)。
- 支付周期:约定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需注明收款账户信息)、支付时间(如“每月1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违约金(如“逾期未付,每日按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三)押金
- 押金金额:通常为1-2个月租金,需明确大写及小写金额。
- 退还条件:约定退租时押金退还的流程(如“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租金、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且房屋及设施设备无损坏(正常损耗除外)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押金”)。
- 扣除情形:明确押金可扣除的情形,如“乙方未结清费用、房屋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乙方提前退租等,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需补足”。
(四)房屋交付与返还
- 交付时间:写明甲方将房屋及钥匙交付乙方的时间(如“2024年1月1日12时前”),并约定“双方共同验收房屋,签署《房屋交接清单》(作为附件),注明房屋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燃气读数等”。
- 返还要求: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的返还义务(如“乙方应将房屋恢复交付时的状态,搬走个人物品,结清所有费用,并将钥匙交还甲方”)。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 按约定将房屋及设施设备交付乙方,并确保房屋权属清晰,无第三方主张权利(如抵押、查封等)。
- 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自然损耗或乙方人为损坏除外),若因甲方未及时维修导致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 不得擅自进入房屋或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确需进入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如紧急维修可不受此限)。
乙方义务:

- 按约定支付租金及押金,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拆改墙体、打孔等)或用途(如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 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因使用产生的费用(需明确费用承担方,可在合同中列表说明)。
- 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 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擅自收回房屋,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已收款项。
- 乙方提前退租,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 因甲方未及时维修房屋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不可抗力
约定因地震、火灾、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且甲方应退还已收未使用期间的租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明确争议解决途径,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需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
(九)其他约定事项
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约定,

- 是否允许养宠物(若允许,需注明宠物种类、数量及管理要求)。
- 房屋装修添置物的归属(如乙方自行装修的,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是恢复原状还是归甲方所有)。
- 转租、分租的约定(如是否允许,需经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结尾部分
- 附件:列明附件名称,如《房屋设施设备清单》《房屋交接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并注明“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署页:双方需在合同每页签字(或盖章),并在合同末尾写明“甲方(出租方)签字:__ 日期:__年月日”“乙方(承租方)签字:____ 日期:__年月__日”,同时注明“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相关问答FAQs
Q1:租房合同未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如何确定?
A: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根据交易习惯,租金通常应在租赁期开始时或按月/季支付,具体可结合当地租房市场惯例认定,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时间,避免争议。
Q2:租赁期间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抵押,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乙方如何维权?
A:若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已抵押,或抵押后未通知乙方,导致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抵押权实现丧失房屋占有使用权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剩余租赁期的租金、赔偿因房屋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如另行租房的差价、搬迁费用等),并可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但若甲方未将抵押情况告知乙方,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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