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申请公租房是解决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可通过规范流程提交申请,以下从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帮助申请人清晰了解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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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基本条件
深户申请公需同时满足户籍、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核心条件,具体包括:
-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深圳户籍,且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满3年(截至申请截止日),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可视为户籍连续。
-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宅基地等),且未租住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 收入财产限制: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单身居民不超过5万元),家庭总资产不超过15万元(单身居民不超过10万元),具体标准可能动态调整,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其他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如购房补贴、税费减免等),且在深圳市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投资人等需提供经营情况说明。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户籍、住房、收入等证明材料,具体如下表所示:
材料类别 | |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
户籍证明 | 户籍迁入深圳满3年的证明(如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住房情况证明 | 无房承诺书(需签字盖章);自有住房查询结果(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打印) |
收入财产证明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近1年);失业证(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人员) |
婚姻状况证明 | 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需注明无子女及婚姻状况) |
其他材料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深户公租房申请实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办理模式,具体步骤如下:
- 线上注册与申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i深圳”APP,注册账号后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按要求上传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需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系统自动核验户籍、社保等信息,对无法核验的材料需线下提交原件。
- 街道办初审:线上提交后,申请材料将流转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核查户籍年限、住房情况等,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
- 公示与复核:初审通过后,街道办在社区公告栏及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户籍、收入等信息,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有异议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
- 市级备案与轮候:复核通过后,申请人纳入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获得轮候号,轮候期间,申请人需每半年在系统内更新住房、收入等信息,逾期未更新的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 配租与签约: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号依次配租,住房部门通过短信、电话通知选房,选房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押金(通常为3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注意事项
- 动态核查:轮候期间,住房部门会不定期抽查申请人信息,若发现条件不再符合(如收入超标、购买住房等),将取消轮候资格并追回违规享受的保障。
- 房源分配规则:公租房分配考虑户型匹配、轮候顺序等因素,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房源位置可能较偏远,需提前了解交通、配套情况。
- 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为市场价的60%左右,具体按户型、地段确定,每年可申请动态调整,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金减免,需提供低保证明。
- 违规处理:转租、转借、空置公租房或改变房屋用途的,住房部门将收回房屋并处以罚款,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深户申请公租房的户籍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吗?
解答:户籍年限原则上需连续满3年,但因就学(全日制大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深圳的,可提供学校或部队证明,累计计算户籍年限,户籍迁入深圳2年后因读书迁出,毕业后迁回深圳,若迁回后实际居住满1年,可视为户籍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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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轮候期间结婚或生育,需要更新申请信息吗?
解答:需要,轮候期间若结婚、生育、离婚或共同申请人发生变化,需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登录系统更新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未及时更新可能导致配租时信息不符,影响选房资格,新增共同申请人需同时满足户籍、住房等条件,否则仅保留原申请人轮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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