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的转户主问题涉及住房保障政策、户籍管理规定以及家庭内部权益分配等多个方面,需要结合地方具体政策、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处理,以下从政策依据、常见情形、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维度展开详细说明,供参考。

廉租房转户主的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廉租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归政府或指定机构所有,承租人仅有使用权,转户主”并非房屋产权变更,而是指承租人名义的变更,通常涉及承租人去世、家庭结构变化(如原承租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及各地保障性住房管理细则,承租人变更需满足以下基本原则:
- 合规性:变更后的新承租人必须符合当地廉租房保障资格,即家庭收入、住房面积、户籍等条件符合申请标准;
- 唯一性:一套廉租房原则上只能有一个承租人,变更后需明确新承租人作为唯一权利义务主体;
- 必要性:仅限原承租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如死亡、被宣告失踪/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时,方可申请变更,不允许因家庭内部分户、析产等随意变更;
- 申请审核:需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必要时进行公示,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廉租房转户主的常见情形及办理条件
(一)原承租人去世,需变更承租人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当原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且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变更为新承租人,需同时满足:
- 共同居住关系:新承租人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居住且长期依靠原承租人生活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
- 保障资格延续:新承租人家庭仍符合当地廉租房收入、住房等准入条件,需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 无其他争议:其他共同居住人(如有)对承租人变更无异议,或经协商达成一致,必要时需提供公证文件或法律文书。
(二)原承租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若原承租人因疾病、意外等原因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监护人可申请变更为承租人,需提供:

- 法院出具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文书;
- 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公证书;
- 监护人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证明(如监护人自身不符合,需说明其仅代为履行管理义务,新承租人后续需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三)其他特殊情形
部分地区政策允许因“家庭重大变故”(如原承租人服刑、长期在外地无法履行管理义务等)变更承租人,但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如刑满释放证明、异地工作证明等),并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
廉租房转户主的办理流程
以“原承租人去世”为例,变更承租人一般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流程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要求为准):
提出申请
由新承租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及新承租人基本情况。
材料提交
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各地可能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

- 身份证明:新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关系证明:与原承租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载明同一户、出生证明、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
- 原承租人相关材料: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廉租房租赁合同;
- 保障资格材料:新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低保证明)、住房情况承诺书(说明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标准);
- 无异议证明:其他共同居住人签字确认的《承租人变更同意书》,或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有争议需提供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部门对新承租人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家庭收入、住房、户籍等条件,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或公示(公示期通常为5-7个工作日)。
合同变更
审核通过后,住房保障部门与新承租人重新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注销原合同,合同变更后,租金标准、房屋用途等一般保持不变,除非地方政策另有调整。
备案与登记
租赁合同变更后,需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更新承租人信息。
钥匙与费用结算
新承租人凭《合同变更通知书》办理房屋钥匙交接,结清原承租人未缴的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后续费用由新承租人承担。
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及时申请:原承租人去世后,新承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3-6个月,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提出变更申请,避免因逾期导致房屋管理风险或合同违约。
- 材料真实:所有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保障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及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家庭协商:若存在多个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需提前协商确定新承租人,避免因纠纷导致办理受阻,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政策咨询:各地廉租房政策存在差异(如部分城市允许非亲属共同居住人申请变更,部分则不允许),办理前务必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申请失败。
- 费用结清:务必结清原承租人名下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避免因欠费影响新承租人的正常居住权益。
常见问题与风险防范
(一)新承租人不符合保障资格怎么办?
若新承租人自身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如收入超标、已有其他住房等),但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优先变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若无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收回房屋,承租家庭需在规定期限内腾退,若因特殊困难确实无法腾退,可向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但需配合后续房源调配。
(二)变更后房屋面积或户型能否调整?
廉租房的户型和面积是按家庭人口和保障标准匹配的,变更承租人后,若新承租人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如新增或减少家庭成员),需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复核,若复核后仍符合原户型条件,可继续居住;若人口减少导致超标,可能需腾退部分面积或调整户型;若人口增加导致不足,可按当地政策申请调换房源(需符合轮候条件)。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廉租房承租人变更后,租金标准会调整吗?
解答:通常情况下,租金标准不会因承租人变更而调整,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水平执行,但若新承租人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如不再符合低收入标准),需向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可能按动态调整机制重新核定租金,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问题2:原承租人去世后,其子女(非共同居住人)能否申请变更为承租人?
解答:一般情况下,仅限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变更,若子女未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或自身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如已有住房、收入超标),则无法直接变更为承租人,但子女可作为共同居住人继续居住,待后续符合条件时再申请变更,或按政策申请退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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