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公租房的申请是许多在深圳长期工作生活但尚未取得户籍的居民关注的重要事项,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非深户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同样可以申请,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流程、条件及注意事项,帮助您清晰了解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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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基本条件
非深户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具体以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 户籍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需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办理满12个月,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 社保缴纳: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购买任何形式的过户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等),且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12个月,申请时社保关系仍在正常缴纳状态。
-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建房手续,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 收入财产限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标准(2023年为7.2万元/年,具体每年调整),家庭总资产低于规定的限额(2023年为80万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 其他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深圳有稳定的工作或生活来源,无违反住房保障政策的记录。
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深户无需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居住证)。
- 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已婚)、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异)、未婚声明(未婚)。
- 社保及居住证明:深圳市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深圳市居住证及连续12个月的居住证办理记录。
- 住房情况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的声明。
- 收入财产证明:家庭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或提供银行流水、纳税证明等)、家庭总资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需由金融机构出具)。
- 其他材料: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下载或到街道办领取)。
申请流程
非深户公租房申请遵循“网上申请—街道初审—部门联审—公示配租”的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网上预约与申请
- 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深圳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公共租赁住房”栏目,按要求注册账号并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生成《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需打印并签字。
街道办初审
- 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街道公共事务中心提交申请。
- 街道办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户籍、社保、住房等情况,初审通过后录入系统,并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部门联审
- 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信息推送至市社保、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社保缴纳记录、住房情况、财产状况等。
- 联审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将通过短信或官网通知申请人。
公示与轮候
- 联审通过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官网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社保、婚姻、住房等变化)。
配租与签约
- 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轮候顺序及房源情况,通过短信或公告通知选房,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房,并签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 合同签订后,按规定缴纳租金(租金标准为市场价的50%-60%,具体根据房源位置、户型等因素确定)及押金(通常为3个月租金)。
租金缴纳与退出机制
- 租金缴纳:租金按月缴纳,可通过银行托收或线上支付(如“深圳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逾期未缴将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租金的0.05%计算)。
- 动态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及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定期复核(每2年一次),若收入、财产、住房等条件不再符合标准,需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租房。
- 退出流程:承租人需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30日内腾退住房,结清租金及相关费用,逾期未退的,住房保障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深圳市公租房政策每年可能调整,申请前需及时查阅官网最新通知,或拨打深圳市住房保障服务热线(0755-12345)咨询。
- 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纳入个人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获配租的,需腾退住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轮候期间变更:若轮候期间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结婚、生育、购房等),需在10日内登录系统更新,否则可能导致轮候资格失效。
- 房源分布:深圳市公租房房源分布在各个行政区,非深户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意向区域,但需服从房源调配。
相关问答FAQs
Q1:非深户申请公租房对社保缴纳单位有要求吗?
A1:没有要求,只要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社保关系处于正常缴纳状态即可,无论单位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满足社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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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公租房可以转租或转借吗?
A2:不可以,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不得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否则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处以罚款(相当于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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