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积分计算是申请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申请人的选房资格和排序,深圳公租房积分主要采用“三档式”评分标准,结合申请人的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年限、住房状况、年龄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计算方式和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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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算核心维度
深圳公租房积分体系共分为三个评分档位,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对应相应档位,各档位基础分不同,且部分条件可叠加加分,具体维度包括:
户籍与社保(基础分核心)
- 深圳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为深圳户籍,可获得基础分,申请人户籍在深圳满1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共同申请人(如配偶、子女)若为深圳户籍,每人加1分。
- 深圳社保:申请人需在深圳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一定年限,方可获得基础分,累计缴纳每满1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若为非深户籍,社保缴纳年限要求更高,且仅申请人社保可计分,共同申请人不参与社保评分。
住房状况(关键扣分项)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在深圳无自有住房的,得基础分10分;若有1套住房,扣10分;有2套及以上住房,扣20分(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 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如安居房、公租房等)但已转让,需根据转让时间扣除相应分数:转让满5年的不扣分,未满5年的每少1年扣2分,最高扣10分。
年龄与婚姻状况(加分项)
- 年龄加分: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加2分;年满40周岁的,再加3分(即最高5分)。
- 婚姻状况:已婚申请人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加2分;单亲家庭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再加2分(最高4分)。
其他加分项
- 人才引进:属于深圳市认定的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可额外加5-10分(具体以人才认定文件为准)。
- 残疾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残疾人的,加5分。
-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且在深服役期间获立功奖励的,根据奖励等级加2-5分。
积分计算规则与示例
深圳公租房积分采用“基础分+加分-扣分”的方式,最终得分根据申请人对应的三档标准中的最高档位确定,三档标准分别为:
- 第一档:深户+深圳社保满5年+无房,基础分15分;
- 第二档:深户+深圳社保满3年+无房,基础分10分;
- 第三档:非深户+深圳社保满10年+无房,基础分5分。
示例计算:
申请人张先生(深户,38岁,已婚,育有一子),在深圳缴纳社保8年,名下无房,属于人才引进(加5分),其积分计算如下:
- 基础分:深户+社保8年(按8分计)+无房(10分)=28分;
- 加分:年龄(38岁加2分)+婚姻(有子女加2分)+人才引进(5分)=9分;
- 总分:28+9=37分。
若申请人李女士(非深户,42岁,离异,抚养一女),社保缴纳12年,名下无房,残疾人(加5分),其积分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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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分:非深户+社保12年(按10分上限计)+无房(10分)=25分;
- 加分:年龄(42岁加5分)+单亲家庭(4分)+残疾人(5分)=14分;
- 总分:25+14=39分。
积分应用规则
- 轮候排序: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受理日期先后排序;受理日期相同的,通过摇号确定排序。
- 动态调整:申请人需在轮候期间保持社保缴纳、住房状况等条件不变,若出现变化(如新增房产、社保断缴等),需及时更新信息,积分将重新核算。
- 分数有效期:积分结果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选房需重新申请。
积分计算常见问题(FAQs)
Q1:社保补缴是否计入积分?
A:深圳公租房积分仅计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年限),补缴月份不计入累计年限。
Q2:共有产权房是否算作自有住房?
A:是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拥有的任何形式产权住房(包括共有产权房、商品房、拆迁房等)均需计入住房状况,并按规定扣分。
通过以上规则,深圳公租房积分体系实现了对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城市贡献度及特殊群体的综合考量,确保公租房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申请人需提前核对自身条件,如实申报信息,避免因材料不实导致积分无效或影响轮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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