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具体要求 | 依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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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原则 | 仅需填写承租户的户主姓名,无需包含所有居住者(如子女等)。 | 因公租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其核心目的是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居住权益,故以户主作为主要责任人和合同主体。 |
法律属性 | 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遵循“一人一证”规则;与户口本户主可能不同,两者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 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共有产权模式,公租房的权属证明仅限单一承租人,旨在明确租赁关系中的法律责任归属。 |
变更条件 | 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申请更名: 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新申请人与原承租人同属一个户籍; 为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共同居住满两年以上; 无其他自有住房。 |
该规定确保公租房资源的公平分配,防止滥用福利政策,若原承租人搬离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依法承接剩余租期。 |
所需材料 | 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复印件、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如涉及)、户籍注销证明(适用于迁出情况)、家庭成员同意过户的公证书等。 | 材料审核严格性体现了行政监管对公共资源的审慎管理,尤其要求提供无房证明以避免多重占用社会资源的现象发生。 |
操作流程 | 提交书面变更申请→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并公示10日→无异议后反馈至产权单位完成户名变更。 | 标准化流程设计既保障程序透明,又通过公示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平衡效率与公正性,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特殊情形处理 | 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未婚且父母双亡者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灭失证明方可单独持有户名。 | 此条款针对弱势群体设置例外通道,体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功能,同时要求配套法律文件确保操作合规性。 |
相关问答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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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原承租人去世了,其他家庭成员想要继续租住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新申请人必须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②属于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③共同居住满两年以上;④没有其他自有住房,同时需提交死亡证明、家庭成员同意过户的公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问:公租房可以写多个名字吗?比如夫妻双方都能署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现行规定,公租房的房产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度,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这是由于公租房的福利性质决定的,旨在明确单一责任主体,避免产权纠纷,若需变更承租人,须按流程重新申请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租房名字要亲切,寓意美好,让人心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