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终止是租赁关系中的重要环节,无论是租客提前退租、房东收回房屋,还是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都需要通过规范的书面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以下是关于租房终止协议的详细撰写指南,涵盖核心要素、注意事项及不同场景下的处理方式,帮助双方顺利完成终止流程。

租房终止协议的核心构成要素
一份完整的租房终止协议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确保条款清晰、无歧义:
协议双方基本信息
需明确出租方(房东)与承租方(租客)的完整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地址,若为个人出租,需核对房东身份证与房产证信息是否一致;若为中介代理,需注明中介公司名称及代理人身份,并附上授权委托书。
房屋基本信息
详细描述租赁房屋的地址、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面积、户型、家具家电清单等,确保与原租赁合同一致,可附上房屋交接时的照片或视频作为附件,避免对房屋现状产生争议。
终止事由与时间
明确终止租赁关系的原因,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方因个人原因提前退租”“房东自用需收回房屋”等,同时需约定具体的终止日期,精确到年月日,避免模糊表述如“月底”“下月初”。

费用结算明细
费用结算是终止协议的核心,需逐项列明以下内容:
- 租金:结算终止日期前的租金是否结清,若有未付租金需明确支付时间及方式。
- 押金:押金金额、扣除项目(如房屋维修费、物业费、水电费违约金等)及退还金额,建议附上《费用结算清单》,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如维修费需附维修票据)。
- 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费等,需提供缴费凭证,确保无欠款。
房屋交接条款
约定房屋交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内容包括:
- 钥匙交接:列出所有钥匙数量(含房门、信箱、储物柜等),双方签字确认。
- 家具家电检查:对照原合同中的《家具家电清单》,逐项检查物品数量、使用状况,若有损坏需明确责任方及赔偿金额。
- 房屋验收:确认房屋结构、墙面、地面、门窗等是否完好,有无私拆改、破坏行为,并签署《房屋验收确认书》。
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若未履行终止协议的义务(如租客逾期搬离、房东逾期退还押金)需承担的责任,
- 租客逾期搬离的,需按原租金标准的1.2倍支付占用费;
- 房东无正当理由扣押押金的,需按押金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其他约定
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特殊条款,

- 若房屋内有租客遗留物品,约定处理方式(如逾期未领视为放弃,房东有权处置);
- 双方确认无其他争议,协议签署后原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等。
不同场景下的终止协议撰写要点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若租赁合同已到期,双方均不续租,协议内容可相对简化,重点明确“合同到期终止”“费用结清”“房屋交接”即可,需注意,若租客继续居住而房东未提出异议,可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建议房东在到期前书面提醒租客搬离。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需在协议中注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明确解除日期、押金退还方式、是否需支付违约金(若原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赔偿),建议双方对协商过程进行书面记录,避免口头协议争议。
租客提前退租
租客因个人原因需提前退租,应提前30日(或按合同约定时间)书面通知房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议中需明确:
- 租客是否已结清所有费用;
- 房屋设施若有损坏,维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后的剩余金额是否退还;
- 若因租客提前退租导致房屋空置,房东可要求适当补偿(需双方协商一致)。
房东收回房屋
房东因“自住”“出售”“拆迁”等理由收回房屋,需提前通知租客(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通常为30-60日),并不得无故驱赶租客,协议中需注明收回原因、终止日期,以及若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临时找房的补偿方式(如支付1-2个月租金作为搬迁补助)。
费用结算清单示例(表格)
为明确费用划分,可在终止协议后附《费用结算清单》,参考格式如下:
项目 | 原应付金额 | 已支付金额 | 扣除金额(附依据) | 实际应付/退还金额 | 结算方式 |
---|---|---|---|---|---|
2023年10月租金 | 3000元 | 3000元 | 0元 | 已结清 | |
水费 | 150元 | 150元(缴费凭证) | 0元 | 从押金扣除 | |
电费 | 200元 | 200元(缴费凭证) | 0元 | 从押金扣除 | |
墙面维修费 | 500元(维修票据) | 0元 | 从押金扣除 | ||
押金 | 2150元(3000-150-200-500) | 协议签署后7日内退还 | |||
合计 | 850元 | 2150元 |
注意事项
- 书面签署:终止协议需双方签字并按手印,若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公司,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保留证据: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保留一份原件,同时保留费用支付凭证、房屋交接照片等,以备后续纠纷。
- 法律合规:若涉及房屋强制收回(如房东抵押违约导致房屋被拍卖),需依据法律程序处理,租客可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权利,或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相关问答FAQs
Q1:租客提前退租,押金能全额退还吗?
A:不一定,若原合同约定提前退租需支付违约金,或租客存在房屋损坏、未结清费用等情况,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赔偿1个月租金,则押金可用于抵扣违约金;若房屋正常使用仅存在自然损耗,房东不得扣押金,建议双方在终止协议中明确扣除项目及依据,避免争议。
Q2:房东以“自住”为由收回房屋,但租客刚续签半年合同,怎么办?
A:若房东在租期内以“自住”为由收回房屋,需提前通知租客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房东若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可与租客协商解除,支付违约金(通常为1-2个月租金)及搬迁补助;若协商不成,租客可拒绝搬离,房东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得强制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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