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却拒绝搬离房屋,这种情况不仅侵犯了房东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引发双方矛盾,作为房东,面对租客“到期不走”的问题,需要采取合法、合理、有序的方式解决,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避免激化冲突,以下从法律依据、沟通协商、法律途径、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应对措施。

明确法律依据:合同到期后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期,且租期届满后租客未搬离也未续签,则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腾退房屋,租客继续占用房屋的行为构成侵权,房东可以主张自合同到期次日起的占用费(通常参照原租金标准或市场租金标准)。
沟通协商:优先尝试和平解决
在采取法律手段前,建议房东首先与租客进行沟通协商,避免直接对抗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沟通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告知租客合同已到期,根据约定应按时搬离,并说明继续占用房屋的法律后果;二是了解租客未搬离的真实原因,例如是否因寻找新房源困难、经济压力等,协商是否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如7-15天),宽限期内可适当降低或减免占用费;三是若租客愿意续租,但双方对租金、租期等未能达成一致,可明确表示不续租的立场,要求其在宽限期内搬离;四是沟通时注意保留证据,如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催告通知,或邀请第三方在场见证谈话内容,避免租客后续否认未收到通知。
发送正式催告:固定法律证据
若沟通无效,房东需向租客发送书面催告函,这是启动法律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骤,催告函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写明租赁合同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地址、租期起止时间);二是明确指出租客逾期未搬离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三是要求租客在指定期限内(如收到催告函后7日内)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费(可明确计算方式,如按日租金的1.2倍计算);四是告知逾期未搬离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租客承担,催告函可通过快递(建议使用邮政EMS并保留寄件凭证和签收记录)、微信(需确认对方身份并保留发送记录)或直接送达(由租客本人或同住成年亲属签收)方式送达,确保送达过程可追溯。
法律途径:诉讼与强制执行的流程
若催告后租客仍拒不搬离,房东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具体流程如下:一是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判令腾退房屋、支付占用费等)、身份证明、租赁合同、催告函及送达凭证、房屋权属证明等;二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案件标的金额(如占用费总额)缴纳诉讼费;三是参与庭审,向法庭提交证据,说明租客逾期占用的事实及自身损失;四是取得生效判决(若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即生效;若对方上诉,需等待二审判决);五是申请强制执行,若租客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义务,房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腾退房屋并执行占用费,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腾退通常需提前通知租客自行搬离,若租客拒不配合,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但过程中需避免房东自行采取断水、断电、换锁等违法行为,否则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规避风险与降低损失
- 避免自行采取过激行为:房东不得通过断水、断电、更换门锁、强行清空房屋等方式迫使租客搬离,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被法院判令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 及时固定房屋现状证据:在租客搬离前,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房屋内物品状况,避免后续因物品损坏或丢失产生争议,若租客在房屋内有遗留物品,应通知其在合理期限内领取,逾期可依法处理(如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抵扣租金等费用)。
- 核实新租客信息:若房屋已重新出租,在租客搬离前可与新租客沟通,待原租客腾退后再交付,避免“一房二租”引发纠纷。
- 咨询专业律师:若案件复杂(如租客下落不明、占用费金额较大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提高维权效率。
相关操作流程及要点对比
环节 | 核心操作 | 注意事项 |
---|---|---|
沟通协商 | 了解原因,协商宽限期或续租条件 | 保留沟通记录,避免口头承诺 |
发送催告函 | 明确搬离期限、占用费计算方式及法律后果 | 确保送达有效,使用可追溯的送达方式 |
提起诉讼 | 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 | 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注意及时起诉 |
申请强制执行 | 凭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前需持续跟进 |
相关问答FAQs
Q1:租客逾期搬离,占用费如何计算?
A:占用费的计算标准可参考双方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通常参照原租金标准,若原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可主张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算,原月租金3000元,租客逾期30天未搬离,可主张占用费9000元(3000元/月×1个月);若市场租金为4000元/月,则可主张12000元(4000元/月×1个月),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部分法院可能支持按原租金的1.1-1.5倍计算,以弥补房东的损失。
Q2:若租客下落不明,如何进行催告和诉讼?
A:若租客无法联系或明确表示拒绝接收通知,房东可通过公告方式进行催告,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催告函可在法院认可的报纸或信息平台(如人民法院报、当地官方公众号)上刊登,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诉讼时,需向法院提供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的证据(如快递退回记录、社区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等),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后仍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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