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低房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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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低房价合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定义与实质

  • 概念解析:“做低房价”属于房地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行为,指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不一致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将备案价设定为低于实际成交价的水平,其目的通常是通过降低备案价来减少卖方税费成本,或规避银行贷款政策限制;另一常见场景是在租赁市场中协商租金显著低于市场价的情况。
  • 法律性质:根据《民法典》,此类合同中虚假意思表示的部分(即人为压低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合法条款仍可保持效力,若真实成交总价高于备案价,则超出部分可能以装修补偿款等形式体现在补充协议中。

操作模式与风险点

环节 具体做法 潜在风险
备案价设定 网签合同标注低价,实际交易额通过补充协议约定 税务部门核查时可能认定逃税,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支付方式拆分 部分款项通过第三方账户或现金支付,规避资金监管 买方举证困难,易引发债务纠纷
配套文件伪装 以“装修费”“家具购置费”等名义覆盖差价 法院可能穿透表面证据,按实际成交价计税
贷款申请策略 虚报房屋价值以获取更高额度按揭贷款 银行发现后有权要求提前还款,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法律后果与责任划分

  1. 条款效力判定:仅价格虚低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整体有效性,当备案价与真实价格差异过大时,司法实践倾向于以实际履行情况认定交易价格;
  2. 税费承担规则: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因做低房价产生的额外税费归属,则遵循自愿原则,一方主动承担后,另一方仍需按约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
  3. 举证责任分配:在纠纷诉讼中,主张真实成交价的一方需提供完整付款凭证、资金流向记录等证据链,单一版本的合同难以作为定案依据。

注意事项与合规建议

  • 估值先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产估价,确保对房屋市场价值有客观认知;
  • 费用明细化:在合同中逐项列明物业费、水电费分担比例及支付时间节点,避免模糊条款引发争议;
  • 付款节奏控制:采用分期付款时,应在合同中设置阶段性验收节点,并将产权过户与尾款支付挂钩;
  • 违约预案设计:明确逾期交房、质量不达标等情形下的具体赔偿标准,而非笼统约定“违约金”。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为什么有人会选择签订做低房价的合同?

A:主要动机包括降低卖方税费支出、突破银行贷款限额(如二套房首付比例限制),以及在租赁市场提高房源竞争力,但这种做法本质上是通过形式上的合规掩盖实质利益输送,存在较高法律风险。

Q2:如果被认定为阴阳合同,买卖双方会面临什么后果?

A:民事层面需补缴差额税款及可能产生的罚款;行政层面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记录;若涉及抵押贷款欺诈,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相关纠纷时,通常会以实际成交价作为裁决基准

做低房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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