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核心内容需清晰、严谨,以避免后续纠纷,以下是租房协议的撰写要点及参考框架,供实际操作中参考。

协议开头应列明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地址,若为房东委托他人管理,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信息,需明确房屋基本情况,如具体地址、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房屋面积、户型、家具家电清单及现状(可附照片作为附件),确保房屋权属清晰,甲方具备合法出租资格。
租金及支付方式是核心条款之一,需约定租金金额(大写与小写)、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支付日期(如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以及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建议保留转账记录),押金条款不可少,押金金额(通常为1-2个月租金)、支付时间、退还条件(如乙方无违约且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退租后7日内无息退还)需明确,尤其要注明扣除押金的情形(如损坏设施、拖欠水电费等)。
租赁期限需具体到起止年月日,并约定续租条件(如乙方需提前30日提出,租金是否调整等),房屋用途条款应明确约定为“居住”或“商业”,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若乙方需装修,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约定恢复原状的责任方。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需分项列明,甲方义务包括按时交付房屋、确保房屋及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负责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义务包括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若需转租需经甲方同意)、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违约责任部分,需明确甲方逾期交房或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如被抵押、查封)的违约责任(如支付月租金10%的违约金),以及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损坏房屋的违约责任(如按日支付逾期租金0.05%的违约金,或赔偿修复费用)。

其他约定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房屋维修责任划分(如空调、热水器等家电的维修费用承担)、房屋转让条款(如甲方房屋出售前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写明日期后生效,附件(如家具家电清单、房屋现状照片)需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房屋及附属设施清单的参考表格格式: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现状描述(完好/损坏) | 备注 |
---|---|---|---|---|---|
家具 | 沙发 | 1 | XX品牌 | 完好 | 带储物功能 |
餐桌椅 | 1套 | XX品牌 | 完好 | 玻璃台面 | |
家电 | 冰箱 | 1 | 海尔 | 完好 | 双门,制冷正常 |
洗衣机 | 1 | 小天鹅 | 完好 | 滚筒式 | |
设施 | 空调 | 2 | 格力 | 完好 | 客卧各一台 |
热水器 | 1 | 万和 | 完好 | 燃气式 | |
其他 | 钥匙 | 3把 | 完好 | 含大门、卧室门 |
相关问答FAQs
Q1:租房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吗?
A1:不一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租房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无需公证即可具有法律效力,但若涉及房屋转租、共有房屋出租等复杂情况,或为确保协议真实性及增强证据效力,双方可自愿办理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在诉讼中可能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Q2:协议期内房东可以随意涨租或提前收回房屋吗?
A2:不可以,除非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租金调整条件(如每年递增5%)或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形(如房屋需拆迁),否则房东单方面涨租或提前收房属于违约行为,承租方可拒绝要求,若房东强行终止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还押金、赔偿剩余租期内的租金损失等),若承租方同意变更协议,双方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租金标准或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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