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廉租房的申请是一个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的过程,旨在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申请人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通过街道办、住建部门等多级审核与公示,最终确定资格,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申请正定县廉租房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需具有正定县城镇户籍,且户籍登记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以上,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以申请截止日为准。
- 收入限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廉租房保障标准(正定县2023年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200元,具体金额以最新公布为准)。
- 财产限制:家庭总财产低于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家庭总财产不高于20万元,具体以政策为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
- 住房状况: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为无房户,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成员在正定县范围内无其他自有住房或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如公房、经济适用房等)。
- 其他要求: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之日在正定县城镇实际居住。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 身份与户籍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需体现家庭成员关系,如户口簿未注明,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
- 收入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需提供失业证或灵活就业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金发放证明。
- 财产证明:家庭财产状况声明,包括银行存款、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如有)。
- 住房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正定县无自有住房;如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等。
- 其他材料: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残疾证(如有)、低保证或特困救助证(如有)等。
申请流程
社区(村委会)受理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正定县廉租房保障申请表》,社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街道办(乡镇政府)初审
社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比对等方式核实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初审合格后,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复核与公示
县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家庭资格条件,必要时再次入户调查,复核合格后,在县政府官网或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轮候与配租
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纳入正定县廉租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困难程度优先”的原则进行配租,配租前,县住建局向申请人发放《配租通知》,明确房源位置、租金标准、签约时间等。
签约与入住
申请人凭《配租通知》与县住建局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入住前,需缴纳押金(通常为1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租金标准与动态管理
廉租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具体金额由县发改局、住建局核定并定期调整(正定县目前租金标准约为每月每平方米3-5元,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微调)。
承租家庭需按时缴纳租金,每年1月向县住建局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情况,家庭收入、财产超过保障标准的,需退出廉租房;符合条件的可续租,重新签订合同。

注意事项
-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变造或隐瞒家庭情况,违者将取消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轮候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如户籍、收入、住房等)需及时向社区报告,否则影响配租资格。
- 廉租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租、转借、闲置或改变房屋用途,违者将收回房屋并追究责任。
相关问答FAQs
问:申请廉租房对户籍迁入时间有要求吗?
答:是的,通常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成员具有正定县城镇户籍且登记满3年以上(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以申请截止日为节点计算,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酌情认定。
问:廉租房轮候期间可以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吗?
答:不可以,已纳入廉租房轮候库的家庭,在未配租前不得同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可退出轮候库后按规定申请其他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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