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公租房的申请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的重要民生举措,其申请流程、条件及材料要求均有明确规定,以下是关于柳州公租房申请的详细说明,涵盖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申请人清晰了解相关要求。

申请基本条件
柳州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具体条件如下:
(一)户籍要求
-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具有柳州市城镇户籍,且户籍登记满一定年限(通常为1年以上,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持有柳州市居住证,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并缴纳社保(含养老保险)满一定期限(如6个月以上);
- 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柳州市有效居住证,并在本市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具体年限以各区政策为准)。
(二)住房及收入限制
- 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柳州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如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
- 收入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如80%),具体金额以当年市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 财产限额:家庭总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总财产低于30万元,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 申请人需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需具备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 未享受过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住房保障政策,或已退出相关保障政策满一定年限。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根据自身类别准备相应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一)通用材料
-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需现场签署);
- 收入证明:
- 有工作单位:由单位出具近6个月收入证明(加盖公章),并附银行流水;
- 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或提供失业证明、低保证明等;
- 住房证明:
- 无房户:提供《无房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 有房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等,注明建筑面积;
- 其他材料:如银行卡(用于发放租房补贴)、近期免冠照片等。
(二)特殊材料(根据申请类别补充)
-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 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
- 低保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清单表
材料类别 | 备注 | |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
婚姻证明 | 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 | 未婚声明需现场签署 |
收入证明 | 单位收入证明/社区证明/低保证明/银行流水 | 需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确认 |
住房证明 | 无房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 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
特殊群体证明 | 毕业证、劳动合同、居住证、低保证、残疾证等 | 根据申请类别提供 |
其他材料 | 银行卡、免冠照片(1张) | 用于补贴发放及建档 |
申请办理流程
柳州公租房申请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流程如下:
(一)申请受理
- 线上申请:登录“柳州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或“柳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注册账号后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
- 线下申请: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填写《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初审
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家庭户籍、收入及住房情况,初审通过的,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并公示;未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复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社区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实家庭实际住房、收入情况,复审通过的,报区住建部门审核。
(四)终审公示
区住建部门对街道办事处复审的材料进行终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通过的,在区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公租房轮候库;有异议且查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轮候配租
- 轮候规则:按照申请类别(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划分轮候顺序,同类别中以申请时间先后排序;
- 配租通知:房源确定后,住建部门通过短信、电话或公告通知轮候家庭选房,选房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租赁补贴(可选)
部分城市实行“租补分离”,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按收入水平、住房面积等核定,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骗取公租房的,取消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
- 动态管理:公租房承租人需每年提交收入、住房等情况证明,不符合条件的退出住房;
- 租金标准:公租金租金标准按地段、房屋面积等确定,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7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房源信息:可通过“柳州住建”官网、社区公告栏查询最新房源位置、户型及配租时间;
- 政策咨询:各区住建部门、社区居委会设有咨询窗口,也可拨打柳州市住房保障服务热线(如0772-12345)咨询。
相关问答FAQs
问1:柳州公租房的轮候时间一般多久?
答:轮候时间取决于房源供应情况及申请轮候顺序,通常情况下,普通轮候家庭需等待1-3年,低保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优先配租,具体轮候时长可通过“柳州住建”平台查询或咨询当地住建部门,若轮候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如收入超标、购买住房等),需及时告知管理部门,否则可能影响轮候资格。

问2:公租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或转让吗?
答: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租赁合同不得转租、转让,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的,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并按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同时记入信用档案,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承租人的,需向住建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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