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申请公租房需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范流程提交材料,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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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保山市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保山市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并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
- 收入限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保山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通常为60%-80%,具体以当年公布标准为准)。
- 资产限制:家庭总资产低于规定的限额(例如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具体金额以政策为准)。
- 住房情况:家庭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其他要求:申请人需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在当地无自有车辆或车辆价值低于规定标准(如车辆价值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
- 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资单,或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有效凭证。
- 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住房面积证明,如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
-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需现场签署)。
- 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明等。
申请流程
线上或线下申请
- 线上申请:通过“保山市政务服务网”或“云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进入“住房保障”栏目,填写《公租房申请表》并上传材料扫描件。
- 线下申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纸质申请表及材料。
街道(乡镇)初审
街道(乡镇)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重点核查户籍、收入、住房等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区(县)住房保障部门。
区(县)复核
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核实情况,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政府官网或社区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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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终审与配租
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公租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配租,通常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配租结果在官网公示后,申请人凭通知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租金缴纳与后续管理
公租房租金标准由保山市发改委核定,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70%,申请人需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租赁合同一般期限为3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需重新提交申请审核。
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申请将取消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 动态管理:公租房实行年度审核,承租人需每年提交相关证明,不符合条件的需退出。
- 房源类型:保山市公租房包括成套住房、宿舍型公寓等,面积一般为40-60平方米,具体以配租房源为准。
- 咨询渠道:申请人可拨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75-12345)或前往各区(县)住房保障窗口咨询。
相关流程参考表
环节 | 办理时限 | 责任主体 | 所需材料 |
---|---|---|---|
申请提交 | 无时限 | 申请人/街道(乡镇)窗口 | 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
街道初审 | 5个工作日 |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 | 材料完整性核查、基本信息核实 |
区(县)复核 | 10个工作日 | 区(县)住房保障部门 | 材料真实性复核、公示 |
市级终审与配租 | 15个工作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轮候库管理、摇号选房、合同签订 |
年度审核 | 每年1-2月 | 承租人及住房保障部门 | 收入、住房等证明材料 |
相关问答FAQs
公租房申请对社保缴纳年限有要求吗?
答:是的,非保山市户籍申请人需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社保缴纳记录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租房租赁期间可以转租或转借吗?
答:不可以,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公租房,否则住房保障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确需变更承租人的,需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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