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租房,签订一份规范、严谨的合同是保障租客与房东双方权益的关键环节,由于租房市场涉及金额较大、周期较长,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可能成为日后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因此需要格外谨慎,以下从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合同核心条款解析、签订注意事项及后续管理等方面,详细说明上海租房合同的签订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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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签署合同前,租客需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避免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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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房东身份与房屋权属
- 房东本人签约的,需核对身份证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姓名是否一致,确保有权出租,若为转租,需要求原房东提供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并核实转租租约期限是否覆盖本次租赁期。
- 若房屋由中介或二房东代理,需确认中介是否有正规资质(如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二房东是否持有原房东授权委托书,并核对委托范围是否包含转租权。
- 特别注意:共有产权的房屋,需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房屋存在抵押的,应告知租客抵押情况(不影响租赁关系,但可能影响续租或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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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验房屋状况
- 检查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有无漏水、裂缝、墙体空鼓等问题。
- 核实家具家电数量及功能,如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冰箱等,建议拍摄视频或照片留存,并在合同附件中列明详细清单(包括品牌、型号、数量、新旧程度)。
- 确认房屋面积是否与房产证或宣传一致,上海部分区域对“群租房”有严格限制(人均面积不低于5㎡,厨房、卫生间不得住人),需避免租赁违规隔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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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费用承担
提前与房东确认租金包含的费用(如物业费、供暖费、网络费等),以及不包含的费用(如燃气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避免后续产生争议。(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合同核心条款解析
上海市租房合同通常包括以下核心条款,租客需逐条审阅,确保内容清晰、无歧义。
双方基本信息
- 出租方(甲方):需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房屋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 承租方(乙方):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人数(需符合上海限租规定)。
- 注意:若为公司出租,需加盖公章;若为个人,需签字并按手印。
房屋基本情况
- 明确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建筑面积、规划用途(需为“居住”或“商业”,商业用途需确认是否允许居住)、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清单详见附件)。
- 风险提示:若房屋为“商住两用”或“办公用途”,需确认当地是否允许居住,部分区域此类房屋无法办理居住证,影响子女入学等事宜。
租赁期限
- 明确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日),以及续租条件(如“租期届满,乙方优先续租”需在合同中约定)。
- 上海普通住宅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 注意:租期内,房东若需提前收回房屋,需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约定因房屋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
租金及支付方式
- 金额:明确租金标准(大写+小写),以及是否包含税费(上海租房需缴纳增值税、房产税等,通常由房东承担,但可协商转嫁给租客)。
- 支付周期:约定支付方式(月付、季付、年付),以及支付日期(如“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 押金:押金金额一般不超过2个月租金(上海市规定),需明确退还条件(如无损坏、结清费用后X日内退还)和方式(现金、转账等)。
其他费用承担
费用类型 | 承担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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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约定由谁承担 | 若包含在租金中,需注明“租金含物业费” |
水费、电费 | 承租方 | 上海实行居民阶梯电价,需明确计费方式 |
燃气费 | 承租方 | 需确认燃气表读数,并在合同中记录 |
网络费、有线电视费 | 约定由谁承担 | 通常由租客承担,但可协商 |
房屋维修费 | 区分情况 | 自然损耗(如管道老化)由房东承担;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
房屋维修责任
- 明确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自然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租客需及时通知房东维修情况。
- 租客人为损坏需承担维修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
- 注意:若因维修影响租客居住,可要求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
转租与优先购买权
- 转租:未经房东同意,租客不得转租;若允许转租,需明确转租条件(如转租租金、期限等)。
- 优先购买权:房东出售房屋时,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需在合同中明确行使期限(如收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 解除条件:如房东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租客逾期支付租金超过X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可单方解除合同。
-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如租金的20%),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 注意:房东若需提前收回房屋,需提前30日通知租客并支付违约金(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争议解决方式
-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仲裁、诉讼),建议优先选择“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仲裁成本较高。
签订注意事项
- 仔细阅读每一条款:不要因房东或中介催促而跳过阅读,特别是小字部分(如补充协议),对模糊条款(如“房屋设施自然损耗由租客承担”)需要求修改明确。
- 保留所有书面凭证:合同原件一式两份(租客与房东各执一份),中介需加盖公章;租金支付凭证、押金收条、维修记录等均需保留。
- 房屋交接验收:签约时,双方需共同查验房屋状况,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签字确认并拍照留存。
- 备案登记:上海实行租房合同备案制度,签约后30日内,双方可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备案(非强制,但备案后可享受公共服务便利,如居住证积分)。
后续管理
- 及时办理居住登记:租客需在入住后7日内,到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的前提),房东需配合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 定期检查房屋:租客需妥善使用房屋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东沟通;房东应定期检查房屋安全,避免因房屋问题导致租客损失。
相关问答FAQs
Q1:上海租房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A:根据《民法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使未备案,合同依然有效,但备案后,合同的对抗效力更强(如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备案租赁合同可对抗新房东),且有助于办理居住证、子女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建议尽量备案。
Q2:房东提前收房,租客如何维权?
A:若房东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租客可采取以下措施:①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若租客仍需居住);②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预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计算);③若房东拒不赔偿,可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保留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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